朝陽市紀(jì)委監(jiān)委通報3起黨員、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
日期:2022-09-27 15:22:28 發(fā)布人:jjjcsj 瀏覽量:2228
日前,朝陽市紀(jì)委監(jiān)委通報3起黨員、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。
2021年3月16日下午,陳佳興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建平縣萬壽小學(xué)時,與劉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,造成陳佳興受傷、兩車輛損壞,經(jīng)鑒定,陳佳興屬醉酒駕駛機動車。2021年4月,陳佳興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,并處罰金四千元。2021年7月,陳佳興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2022年5月12日晚,李清柱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單二線12公里900米處時,與王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,造成王某某受傷,經(jīng)鑒定,李清柱屬醉酒駕駛機動車。2022年7月,李清柱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,緩刑三個月,并處罰金五千元。2022年8月,李清柱受到開除黨籍、降低崗位等級處分。
2022年2月7日下午,于立民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凌源市凌賓路某飯店門前時,與呂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,造成兩車輛損壞,經(jīng)鑒定,于立民屬醉酒駕駛機動車。2022年8月,于立民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,緩刑二個月,并處罰金二千元。2022年8月,于立民被開除黨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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