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電暖中心維修管理制度
日期:2023-04-06 16:28:18 發(fā)布人:hqglc 瀏覽量:1090
為保障水、電、暖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,確保教學、科研和師生生活學習有序推進,特制訂本制度。
第一條:校區(qū)水、電、暖維修由水、電、暖中心主任負總責。成立維修領導小組,中心主任任組長、保管員任副組長,水暖班長、電工班長任組員。涉及水暖維修的事項,由水暖班長牽頭:涉及電路維修事項由電工班長牽頭,接到報修任務后,由各班長負責安排具體維修人員進行維修,并及時反饋完成情況。
第二條:對于日常臨時的報修任務,正常情況下,按照“先報先修,教學公寓為重點”的原則,及時安排維修人員;遇特殊情況,如停水、停電、房屋漏水、管道破裂等影響師生正常工作生活和大型建設等任務性工作等,應當優(yōu)先進行維修,日常維修正常延后,由維修中心按照故障程度的輕重緩急視情安排。
第三條:堅持維修班前、班后會議制度,無特殊情況,原則上每日一次班前會、班后會,對當日維修工作進行部署、總結。
第四條: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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